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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楼兰,你在吗?”
魔王城,杰克刚一跑进大殿,就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别喊了,我听得到。”楼兰穿着一身得体的衣服,从内殿里走了出来,“我知道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但你也没必要这么慌慌张张的,贵族的优雅何在?放心吧,我已经想好办法了,今天我就……”
“已经没事了!”
“今天我就去尝试接触一下……等等,你说啥?”
再一次看到杰克,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够冷静淡定,但与昨天的慌乱焦急不同,此刻的他满脸都是兴奋,而更让楼兰意外的是对方嘴里说出的话。
已经没事了?
“对,我们的新音乐已经没事了。”杰克重重的点头,“就在昨天傍晚,守旧派的反对声突然就衰弱了下去,剧院里偶尔有几个挑刺的之外,几乎看不到一个捣乱的,我本来还以为是某种暴风雨前的宁静,结果晚上回到家,你猜我听到了什么?”
“直接说事,不要打哑谜。”
“好,那我就直接说了。昨天中午,陛下在宫殿举办了一场聚会,守旧派的贵族们借机生事,想要通过陛下的手将极乐净土封杀,结果霜月公主突然乱入,当着陛下和所有人的面跳了一首极乐净土……哈哈,此前他们还对着陛下说,极乐净土是一首没有深度没有内涵,还是舞女卖弄风骚、不堪入目的曲子,结果转眼间,霜月公主就狠狠打了他们的脸!”
“可惜啊,这都是我父亲告诉我的,如果我当时就在现场的话,真想好好看看他们当时的嘴脸,真是解气!”
“霜月公主出手了?”
“对啊,不是你说服她的吗?”
“我?我才刚准备去见她呢。”
杰克茫然,楼兰也是一脸懵逼,他本来还想借助魔族王子这个身份,去会一会霜月公主,可还没等他行动,那边就已经结束了……这让他有种我还没出力,你们就倒下了的感觉。
楼兰有点不爽。
不对啊,剧本不应该是这样的。
那我这两天的准备到底算什么?
就很气!
“霜月公主为什么会跳极乐净土?”
“她自己学的呗,据她在聚会中所说,在极乐净土初演的那一天,她派了个侍女将整首舞曲给录了下来,然后就照着录下来的影像学习,甚至她还自己改了和服……不过我本来以为,这是你在说服她之后,她才这么说的,现在看来,全是她自己主动的啊。”杰克又是感慨又是高兴,如今有了霜月公主帮极乐净土站台,反对派的那些声音基本已经微不足道了。
“还有,就在我今天过来之前,王都另外的三家大剧院都向我们发出了请求,希望极乐净土也能在他们的剧院进行公演,不过我还没答应他们,先来问问你的意见……楼兰,我们要答应吗?”
“为什么不答应?”楼兰回过神来,也不再纠结自己没出力敌人就已经倒下的事了,“极乐净土去他们的剧院公演,是要收钱的,白赚的钱我们为什么不赚?当然,鉴于他们马后炮的行为,每天只演一场就行了,也别让夜樱她们太辛苦。”
“好,我知道了。”
“楼兰少爷,楼兰少爷!”
杰克刚应着声,外面就飘来一个激动的声音,两人抬头看去,只见一道胖胖的身影,从殿外猪突猛进的冲了进来。
正是昆特。
楼兰没想到纺织厂的老板也会来,就算极乐净土的问题解决了,这事应该跟他也没关系才对,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另一件事,立刻迎了上去。
“怎么了?”
“楼兰少爷,火了!您的和服火了!”昆特跑到楼兰面前,才喘了两口气,就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就在今天上午,咱们纺织厂就接到好几十笔订单,要求咱们制作和服,而且连订金都付了,您看,这就是……哎哟,抱歉抱歉,我跑得急,订金还在马车上呢。”
“老爷,我给您搬过来了。”
昆特刚说完,一位年轻的工人就搬着个小箱子从他身后走了过来。
“好好好。”昆特点着头,连忙打开箱子,刹时,一堆金闪闪的金币险些亮瞎了楼兰的狗眼,少说也有上千枚。
“这些都是订金?”楼兰问道。
“不是。”昆特摇头,“您把和服交给我们的工厂制作,除了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外,还有您的专利费,而这次下单的顾客都是贵族老爷,他们要求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成品,帐目一次性付清,所以,在这里的都是您的专利费,总共2156枚金币,这是订单,您过目。”
“这么多?”听到这个数字,就连杰克都瞪大了眼睛。
不过在看了昆特给出的订单后,楼兰就知道这笔钱很正常,因为订单里有三分之一都是真丝。
真丝制作麻烦,不仅材料费会高出一大截,人工费也会上涨,所以相应的,楼兰得到的专利费用也能多出不少。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还是因为紫罗兰帝国一直都在大力推崇生产力和创造力,每当新商品诞生,发明者都会得到一大笔的专利费。当然,这也是前期,等新商品渐渐稳定下来,专利费也会逐步下降。
而和服的面向顾客基本都是贵族或者富商,属于一种奢侈品,它的专利费自然就更高。
不过,在这2156枚金币中,还有三成要作为专利保护费上缴给国家,再加上还要给杰克分成,所以楼兰真正能得到的其实不到一千枚。
但无论如何,这都算是一笔巨款了。
只是让楼兰有点没想到的是,和服怎么会火得这么快?
就算极乐净土火了,让和服进入到大家的视线里,也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啊。
“是霜月公主!”杰克眼前一亮,立刻说道。
“霜月公主吗?”
楼兰脑子一转,也随即明白了过来。
这两天,他对霜月公主这个人做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据他了解,霜月公主几乎可以说是整个王都最红的人。因为皇帝宠爱她,所以贵族老爷们都要讨好她,因为她待人亲切,所以平民们都喜欢她,她的影响力完全遍布上下两个阶层。
而就在昨天,霜月公主穿上和服当着皇帝和众多贵族的面跳了一曲极乐净土,贵族老爷们回到家后,这件事肯定是要说一说的,那他们家里的太太小姐岂不是也都知道了。
既然霜月公主喜欢和服,那这些有机会接触她的贵族太太小姐们,难道不也该准备一套吗?这样,在与霜月公主接触的时候,至少能多一个话题。
这是什么?
这就是潮流啊!
而且楼兰有理由相信,这一大笔订单里的真丝和服,肯定有一部分是送给霜月公主的,毕竟连霜月公主都还没穿上真丝和服,你却先穿上了,这是在彰显自己比公主更高贵吗?
两套真丝和服,一套自己穿,一套送给公主,既显得自己优雅有格调,又能讨公主的喜欢,岂不美哉?
至于花销,那真不算什么,虽然这个时代的贵族权利比旧时代少了很多,但相应的,帝国并没有严令禁止贵族们经商,所以,他们或许领地兵力都没了,但在财富上,未必会比旧时代少多少,真不是普通人可以想像的。
花个一万几万的金币,要是能讨得霜月公主的喜欢,那就是血赚!
明白了这个道理,楼兰就完全没有疑问了。
同时,他内心甚至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霜月公主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潮流,那么,如果自己能把霜月公主抓在手里,岂不是就等于支配了这个时代的潮流?
想到这里,楼兰顿时就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