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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遥已经走出去很远,他到现在还不能相信今天发生的这一切。
之前他的人生中除了练剑以外什么都没有。哪怕是昨天的孟遥也是绝对不会相信比武在即,自己只穿着一件贴身的坎袖褂子,饿着肚子走十几里山路到城里去帮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买一身衣服。
孟遥都觉得自己很好笑的要命,他轻轻的揉了揉脸颊。
她掐自己脸的时候,孟遥吓得的几乎是落荒而逃,还能听到张笑笑后面传来银铃般的笑声。
可是现在不自觉的回想起来,心底里却甜甜的。
能被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掐住脸庞,无论是谁心底里却都会开心的发疯。
一个女孩子愿意轻轻掐你的脸,她对你的意思意思,简直明显的不能再明显。孟遥虽然没经历过,但他并不是个傻子。
孟遥还记得他回头的时候,张笑笑注视着他,挥手时手舞足蹈的样子。
他嘴角挂起起了笑意,心底突然多了一种感觉,一股暖流从心里缓缓流过,连着秋风都不那么寒冷。
走则走着,天已经蒙蒙亮。
他已经能够看见远处的城市。
路上能看到三三两两赶了一夜路的行人,几乎每一个过去的人都会奇怪的看孟遥几眼。
倒怨不得别人,他窘迫样子,属实是有些扎眼,浑身上下被露水和汗水打的湿透,而且上身只穿了一件砍袖褂子,就这件褂子也缝缝补补,满是补丁。
这种眼神简直比针扎还要难受,孟遥深吸一口气,低着脑袋硬着头皮走进了熙熙攘攘的城里。
经过几番打听周折,他来到了中都最大的当铺。
聚宝斋,大门上竖着金光灿灿烫金大字的招牌,就连门口挂着的对联都是烫金大字。金箔贴的简直比寺庙里的金身大佛都要考究,分量还要足得多每一个字都圆润饱满。
两座青石狮子栩栩如生,硕大无比,一直在卧身打盹,另一只威风凛凛的眺望前方。孟遥从没见过这么气派的石狮子,只是一个当铺就比他出身的宗门还要气派。
门口还有一杆一丈长的锦缎大旗是双面绣的’聚宝’二字,最令人啧啧称奇的是两边的花纹样式完全不同。这样的旗子,怕是要四五个顶级绣娘一起绣上三五个月。
来来往往当铺的人表情也是各不相同,有些人拿着刚刚换出的银子笑得合不拢嘴,小跑着赶去赌场试试手气。
还有些人紧张的一只手揣着怀,小心的跟做贼一样四处张望,生怕有人抢去。孟遥不禁好笑,越是这样越是把肥羊两个字写在脸上,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
形形色色的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孟遥深吸了口气走了进去,在这里周围的人倒是没有过多的关注他。毕竟来这里的人大多有难言之隐,比这还落魄的人也有的是。
刚一迈过门槛,一个胖乎乎的伙计笑着迎了过来,恭恭敬敬看着他问道:“公子可是来当东西的?”
孟遥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伙计,才发现这里连伙计穿的都是上好的缎子,又光滑,又柔软,脚踩制式千层底的小牛皮靴子,当真是豪气冲天,孟遥不禁汗颜,自己也算在江湖上小有名气,可是囊中羞涩连个打杂的伙计都不如。
光看这些伙计的穿戴,就足以让大多数人自愧不如。一进门就给人一个下马威,让人心底里多多少少有点自卑。
不过这伙计倒是礼貌的很,只是看着孟遥的眼睛,绝不看低头看向孟遥身上的褂子,也不看向孟遥缝缝补补的鞋子。
孟遥浪荡江湖也算见多识广,但却没来过这种地方,也从没见过什么地方能比这里奢侈豪华,里面的琳琅满目的奇珍异宝简直晃得他睁不开眼,有很多至宝就随便摆在大厅里后台的柜子里,他仔细扫去,刚看了几样就震惊不已心道“这是南海的千年冰玉珊瑚,还有极西之地的火山玉髓……嗯……这两样东西好像的用处我好像听说过但是记不清了……。”
一个穷惯了的穷小子,初次来到这样的地方总是没什么底气。无论是凡人还是修士,无论是有多大本事,囊中羞涩总是底气不太足,所以人人都想当个有钱人。
伙计问道:“公子莫非要来典当东西?”
孟遥点点头。
伙计笑道:“不知公子要当些什么贵重的东西,我们店面虽然不大但是还算是有些本钱,能给公子一个好价格。”
伙计虽然笑的很谦卑很和气,但是说话的语气和眼神,透出轻慢,尤其是话里带着刺。
孟遥心底有些恼怒,但还是强压下来,冷道:“我想当一件首饰。”
伙计的态度还是很谦卑,但在孟遥眼里却讨厌的很“公子请稍等,我去请一下掌柜的,小店门面不大,这几日上门的人太多,实在找不位子,委屈公子站着等上一会儿。”
虽然受了伙计的气,但孟遥走了一夜,实在是又饿又渴,犹豫了一下问道:“我口渴的要命,能给我一口水吗?”
伙计愣了一下,笑着从柜台上倒了一杯茶水,递给了孟遥道:“请公子慢用。”说这便走去了后厅,伙计走了几步,还回过头瞟了一眼,嗤笑了一声。
孟遥孤零零呆站在大厅中间,端着飘着点儿茶渣子的清水,显得又滑稽,又可怜。
孟遥拿着茶碗的手有些颤抖,他愤怒的狠狠地在心里发誓,等到他得势的时候,他一定要回来,看看要这张谄媚的胖脸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不一会儿,有脚步声从后堂传来。
一个大肚便便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更是锦衣华服,很是气派。
孟遥把手上的簪子递给掌柜。
人在低檐下不得不低头,孟遥以前从没低声下气求过别人,可他还是不情愿地挤出一点笑容道:“辛苦掌柜了,请掌柜给一个好一点的价格。”
掌柜的从上到下打量着孟遥,穿着一件坎袖褂子,风尘仆仆,而且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的湿漉漉的,剑鞘的外皮也早已经破旧不堪。掌柜的不尽嗤笑一声。
孟遥的额角已经开始流汗,被人这样盯着,无论是谁都不会好受。
掌柜的看看手中的簪子,又看看孟遥,嘴角一挑笑道:“这簪子质地一般,虽然雕工还可以,但是也值不了多少钱,我看一两银子吧。”
孟遥也不是傻子,他在江湖上这几年,也见过不少珍贵的玉器,这根簪子少说也值十两银子,况这是张笑笑娘亲留给她的簪子,当然不能就这样随随便便以这样的低价当出去。
孟遥冷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当了。”生气地拿回簪子,转身准备离开。
却听见掌柜在后面说道,“小子,你可知道这中都的当铺大多是我们聚宝斋的分号,就算不是分号,从聚宝斋出去的东西别家也不敢的收,嘿嘿……若是你急等着用钱我们这里是你唯一的选择。”
孟遥猛地转身盯着他,紧紧攥住剑鞘,咬着牙道:“怎么你难道还是要强买强卖?”
掌柜连忙摆手笑道:“当然不敢强买强卖,只是让你知道若是你急等着用钱我们这是你最好的选择。”
掌柜的似乎胸有成竹,因为他说的并不是假话,聚宝斋的势力比他说得还要大得多,甚至背后的跟脚无法想象。
这样的走投无路的小子他见多了,典当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没钱再赎回来,到期之后这些东西都归当铺所有,这也是为什么当铺都日进斗金的原因。
孟遥注视着簪子,“虽然很不甘心,但是现在我确实没有什么办法了。中都聚宝斋的大名我也早有耳闻。”孟遥自语道。
况且他相信在打败兰青竹之后,金钱自然不会再成为他的困扰。
一个人在有了地位之后,金钱也自然会随之而来。
他对自己有十足的信心,到时为张姑娘赎回这个簪子。
他抬起头,掌柜的看着他脸上笑容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