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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根生醒过来的时候,连自己是来参加婚宴这个事实,都回忆了整整一分钟才想起。品 书 网 . . 这时候别说酒席散场了,就连自己整个人都被挪了位置,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门紧闭着。
这里肯定不是酒店,酒店没这么寒酸,起码没有这么小的卧房。
孟根生回想起来,今天是他的老同学康林的儿子康晓明的大喜日子。康晓明虽然不见得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毕竟这老同学跟自己不是邻居,可康林却是他学生时代最好的朋友。
也正因为如此,孟根生喝大了,用康林的话来说:“简直比老孟自己嫁闺女还高兴”。这话触及了孟根生关于大女儿孟凝因绝症去世的伤心往事,便喝得更多,简直是酩酊大醉,到后来觉得地球引力失效了,整个人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太空。
康林家境也不算富裕,属于三线城市底层居民,真要说起来,还不如现在已经拥有一套九十平方米大房子和五六十万存款的孟根生。而且孟根生的孩子是女儿,结婚花钱方面就要少得多。
康林跟大多数中国父亲一样,对儿子投入了无限的爱,平时省吃俭用,随便举个例子,鸡骨头的干净程度都到了流浪猫狗经过垃圾堆也无法下嘴的地步,一件衣服穿了二十多年,颜色从黑色变成了淡灰色,就连街边的乞丐也未必有他穿得寒酸。
但说到办儿子的婚事,康林却毫不含糊,先是付了三万多的彩礼钱购买各类首饰,而且耗尽毕生财力给儿子康晓明买了一套八十平方米的婚房,自己也曾收到邀请去那婚房里做过客,现在看起来,好像自己所在的地方就是这间婚房,这间卧室有点印象。
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看高度,应该是两层楼的高度,而周边的矮楼看起来也都是五六层的楼高,这更加坚定了他确信这是康晓明新婚小夫妇俩的婚房这一判断。
郊区的婚房优点明显:环境清幽,空气较好,价钱实惠,而且是城市市中心区非常罕见的多层结构,南北通透,不需要电梯,公摊面积小,实用面积相当于高层楼房的一百平方米。
当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距离城市繁华地区很远,比如大型超市、电影院、高档餐饮等设施基本上见不到,只有一些基本的设施,而且大多粗陋不堪。
这一带治安也比较差,小偷小摸就不说了,甚至有些身背要案的流窜犯也都住在这附近,前些年某个在此地为村民理发十五年的师傅,突然被警车带走,据说是多年前在老家杀过人,此地的老百姓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想到这里,孟根生突然一阵脸红。说起来,人家康晓明对自己十分礼貌,连自己劝酒时逼着人家喝,人家也都一直客客气气的,想起自己的大女儿孟凝,当初活着的时候要是嫁给这么一个有风度的青年,那该多好?自己喝醉了,人家居然把自己送到这里来先休息着,要知道旁边的主卧室就是人家的洞房,自己一个大老头子在这儿像什么话?
可自己这时候也不知道具体是几点了,看天色这么黑,估计晚饭的点儿都过了,老婆子和女儿还在家等着呢,这就要立马站起来,先出门给人家好生道歉,万分感谢,然后再快点离开。
但孟根生又突然面红耳赤,想到了当年他和戴淑芬结婚的晚上,那时候他还是个精壮青年,憋了那么多年精力,终于在夜幕降临后全面释放了,当晚戴淑芬就怀上了大女儿孟凝。
现在是个非常特殊的时间段,康晓明和媳妇很有可能在“办事”,人家万一正“忙活”得十分投入,自己在这么一出现,轻则把人家吓一跳,更加尴尬,重则别把人家吓出心理阴影来,那就真作孽了。
于是,孟根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坐在床上琢磨了半天,好几次都决定出去试试,却还是鼓不起勇气出去。贴着窗边听,也没听到什么声音,但这也难说人家不是在“办事”,兴许是“前戏”呢。
也就在此时,自己的手机突然传来了铃声,他立马去摸手机,但喝得晕晕乎乎,即便醒来也是头疼,记不得手机是在哪个兜儿,找了老半天,可那音乐也响了很久。
等他找到手机,对方也不再打了。可他清楚,这么一闹腾,铃声已经把人家小夫妻俩给折腾了。孟根生是个十分要脸面,万分讲原则的人,这会儿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蒸腾得直冒热气,几乎要热晕过去。
没办法,这时候只能出门跟人家作说明了,因此孟根生就抓住门把手,企图向外拉开,可突然发现门不知道是锁上了,还是门把手坏掉了,居然打不开。
他用力摇晃起来,可是门除了发出吱吱嘎嘎的叫声,却仍旧不动弹,他这一着急,喊了出来:“我说……小……小康啊,真不好意思,你大叔喝得晕里吧胡的,睡到现在你看这儿,你咋把门儿给锁了?你……你俩现在……方便吧?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给开个门儿?大叔谢谢你们找车把我运回来,还给我抬上楼睡,真让你们看笑话了呵!哎呀,你说说……”
他自己嘟哝了大半天,前言不搭后语,可等到整整十五秒过去后,还是没见任何动静。
“睡着了?”孟根生想了想,“还是出门了?出门应该不可能。哪有这样的大喜日子出门啊?”
但他突然怔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主卧室的门下角落里,有一点点明显的红色。
孟根生先是吓了一跳,但接着感到可笑——这都是法制节目看多了,哪有这么多可怕的事?即便那些节目里的内容都是生活中的真事,但仍然距离自己很遥远。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命途多舛,见识过生离死别,好不容易生活走向正轨,一切光明起来,不至于偏偏在这时候这么倒霉吧?
但那红色却开始扩大,而且色泽深得可怕,就像欧美杀人狂电影里毫不值钱滥用的红色那样触目惊心,却又像日本恐怖片里那样静谧如冬季的森林。
孟根生却不是个时髦的人,没有看电影的享受,他甚至没见过红酒酒瓶砸碎后,酒是如何流淌的,因此实在无法判定,那浓郁的、纯正的、聚集在一起缓缓挪动的均匀腥红,到底是什么东西。
虽然他已经想到了最可怕的结果,但仍旧不敢相信,这种只有新闻里才会发生的事情,突然发生在近在咫尺的房间里。
直到他再也无法否认这是血之后,忍不住惊恐万分地狂叫起来,啊啊啊啊地不成章法。他平时干活很努力,生活经验也很丰富,可在这方面却没有什么经验——要是他的女儿孟灵在这里,也会立即捂住嘴巴,不敢再做声。
天知道主卧室里死的人是谁?死了一个人还是死了多个人?凶手杀人后已经走了,还是仍旧在主卧室里?
孟根生不相信,这么多的血会来自自杀,哪怕一个人决意要死,也不见得会采取这么可怕的方法,除非跳楼,否则很难会看着自身流出如此多的血而死亡的。他觉得,这必然是被人杀害了。可惜,别说凶手是谁,他连死者都不知道是谁。
最要命的是,假设凶手真的不动声色地仍旧在主卧室里呆着,本以为家里只有这对小夫妇,却听到了孟根生刚才的手机铃声、稀里糊涂的喊话声和摇动门把手的声音,这还能就这么算了?
孟根生想到这里,心下大惊,他总算也是经历过特殊年代的人,动作也算迅速,很快又很轻捷地把鞋子穿好,然后缓缓退却,向窗边摸去,尽量强行压制住不断加速的心跳。说实话,他已经能听清自己心跳声在脑海里的回音越来越响,仿佛随时就会爆炸一样。
他不知道凶手会不会突然来开门。假设这是从外面锁上的门,那也许用钥匙也能打开,假设凶手在这个屋子里待得足够久,说不定知道钥匙的所在。假设这门只不过是坏了而已,那凶手极有可能会用钝器或者椅子将门砸开,强行破门而入。
自己虽然有把力气,可毕竟六十岁的人了,无论凶手是男是女,多半应该比自己年轻,自己可没把握跟人家大,再说这可是生死之拼,能别玩命,还是别冒险,他还有家庭,还有日益美好的生活,还有已经开始装修了的大房子,等着自己去住呢。
念及此处,他连忙去打开窗户,下面一阵凉风袭来,的确,已经是深秋,空气里初来乍到的寒意已经有些明显了,尤其是在夜晚。这附近的路灯比较少,而且颜色昏黄,视线很差。
但不要紧,他仍然有把握,因为他在孩提时代就爬过高处掏鸟窝、摘果子,在以前上山砍柴的年代更是登高的好手,虽然岁月不饶人,可底子还在。尽管这楼的地下室是高出地面半层的,也就是说,二层楼的高度已经接近了高层建筑的三层,可他小心翼翼地攀爬的话,应该是有把握安全落地的。
正在此时,门外响起了门铃声,这声音客观上来说,还没有孟根生的手机响亮,是一段很柔和也很单调的音乐,可在孟根生听来,却十分刺耳,心里一阵毛骨悚然。
他知道,他必须加快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