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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四十七、我想回家

作者:伴读小牧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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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爷这几天闷闷不乐,问他也不肯说,平时那细碎的嘴子也不复存在了,仿佛死了一样整日躺在帐篷里,捧着一本书看得是清冷寡淡。

    没错,他和奈非天现在住帐篷里了,毕竟闹出了那么大的幺蛾子,再回澳洲就是自找麻烦了,所以他们找了个风景不错的无人岛挂着帐篷,在椰子树下支起吊床,整天不务正业的晒着太阳吹着海风。

    毓卿那边的事差不多了,根据那些被摧毁的船上的信息,猴爷已经完整掌握了关于UMP总部的位置信息,不过至于为什么他不动手,那就要问这个怪胎了。

    “毓卿老了。”

    躺在床上的猴爷突兀的说了一句,旁边正在给自己煲海鲜汤的奈非天愣了一下,回头问道:“你又发什么感慨。”

    “你知道吗,其实我们属于那种游离在世界规则之外的人。我们看到的人间种种,我们始终是旁观者,不管我们怎么改变世界,可能都是因为世界本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人类在挺过这次劫难之后,只会记得毓卿、张群这些带领着人类开辟一方家园的英雄,而不会记得我们的存在,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通过联合舰队的残余资料,猴爷已经知道了张群现在居然已经带领着一队丧尸和人类混居在阿拉斯加的森林边缘,并且规模越来越庞大。

    再通过毓卿现在的表现,其实都可以看出未来会从他们这两个体系诞生出末日归来之后的人类,当然还有塔娜那一派系。仍然是秘法路线、科技路线和超能、混血路线的三足鼎立。

    最终,普通人的英雄还是普通人,哪怕是挥手之间能够毁天灭地的大能力者也不过过眼云烟,顶多就会被未来的神话描写成某个大帝手下威猛异常的大将吧。

    但英雄到底是迟暮了,从毓卿那天的表现来看,他真的是老了,这让猴爷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他之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看金刚狼3看到泪流满面,但现在他是理解的。当屏幕上休杰克曼扮演的金刚狼老到连刀都弹不出来的时候,甚至面对几个普通人都气喘吁吁时,人们才意识到英雄到底还是老了。这种衰老破坏了那种崇高的身影,就像毓卿站在楼顶时的样子,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带上了佝偻,他额上的虚汗和鬓角的白发都告诉所有人,这个曾经的十五级影舞者终于还是老了,老到连一个暗影之墙都支撑不起来了。

    现实世界就是现实世界,人们记忆中的总是英雄最风光的时刻,而看不得迟暮之时,古诗里都说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说起来是挺让人唏嘘的。”奈非天抱着膝盖坐在旁边听着猴爷娓娓道来:“上次我有这种感觉还是在巴蒂斯图塔2002年最后一次世界杯上捏着鼻子哭的时候。”

    “我想回家。”

    猴爷平躺在床上,怔怔看着黑漆漆的帐篷顶:“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了,不对不对,是不想看到他们老了的样子了。我不想看到他们连对付这些杂鱼都气喘吁吁的样子了,我想看到他们强大、想看到他们暴虐、想看到他们的肆无忌惮。我的朋友不多,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老了的样子。”

    “你说……我们会不会老?”

    “不知道,如果这一盘如果我赌赢了,我们就会老,如果没赢,我们就不会老。你希望不希望变老?变得跟毓卿那样。”

    “既希望又不希望吧。怎么说呢,我这个大能力者跟你们有点不太一样。”奈非天眼神直勾勾的看着前方火炉:“我的内核还是一个人类,我能力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生活体验,也带来了不少烦恼。如果说当有一天一切都安稳了,我觉得能力要不要也就无所谓了,我可以安安心心的去开一家面包房,烤出奶香味非常重而且不太甜的蛋挞。如果直到我老的时候世界还没有安稳,我想我还是会站在他们前面保护他们吧,你呢。”

    “我?”猴爷抬起一只手:“你不知道我这双手上沾了多少人命,死有余辜的、无辜的、罪不至死的、罪该万死的。”

    “那……你还打算挑战至高者?”

    “当然,起码我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可是要是一去不回了呢?”

    “就一去不回。”

    奈非天轻叹一声,用筷子夹起一块贝壳舀起一点汤放进嘴里尝了尝,然后点点头:“来喝汤吧。”

    海上的天气瞬息万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瞬间呼呼风声响彻天气,巨浪排空声随之而来,接着那一天就能把皮肉打散的滂沱大雨就下了下来,这个时候端着一碗热汤坐在大帐篷的帘子口看着外头下到起雾的大雨,倒是一件安然惬意的事。而因为这场大雨,无人岛上的不少小动物居然钻进了猴爷他们的帐篷里,哆哆嗦嗦的缩在火堆旁取暖,虽然害怕但却怎么都不肯走。

    而两个大能力者对这些小东西也没在意,他们整整一下午都没有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坐着,看书、看雨、看大海。

    猴爷说他想回家了,其实奈非天又何尝不想家,更何况猴爷对家的概念远不如奈非天对家的理解那么透彻,他不但有家还有亲人,甚至清明冬至时还可以有个上坟扫墓的地方。可是在这个时代,虽然知道团团还活着,他却不能也不敢去见面,不光是担心触发机制,更害怕的是看到了已经苍老的姐姐。

    逃避虽然可耻,但有时候真的很有用。

    一场雨下了很久,不知是一周还是一个月,反正这段昏昏沉沉的日子猴爷懒得动弹,两个大能力者仿佛避世一样窝在这个无名荒岛上,交流不多也懒得去管外头的风云跌宕,就在这里浪费生命。

    不得不说,浪费生命真的是一件非常棒的事,就是那种闲着什么也不干,但却饿不着的日子,真的才是足够人能为之奋斗一生的东西。什么梦想、什么追求,在这种安稳之下,显得反而像是咸鱼。

    早餐一大碗海鲜粥,午饭是炸鱼薯条、蔬菜沙拉和生鱼片,晚饭是一锅用过滤过的海水炖出来的海鲜乱炖,配上菌类浓汤再来一瓶啤酒,虽然容易吃出痛风,但这样真的是很爽。

    白天的日子,涨潮时就坐在帐篷里看看书、听听雨,或者时不时的把几个红薯扔进火堆然后喝一大瓶可乐静静等尿。退潮的时候则冒着雨出去捡来一大堆各式各样被冲上岸的海鲜和已经成熟的椰子。

    甚至猴爷还自己动手在海边下了一个螃蟹笼,虽然绝少有螃蟹进去,但总的来说还是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收获的。

    晚上的时光相对要比较难打发,要不是一人一本书在那看书,要不就是奈非天在学习充电猴爷则在旁边充当辅导老师。历史、文学、社会和哲学都是奈非天攻读的方向,特别是历史,奈非天在这个科目上已经被猴爷骂成了狗,毕竟没有什么知识积累,很多东西记不住或者记串了行,光是诸子百家里头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就让奈非天头发掉了一大把,更不用说后头那些关陇集团、*****十字军东征和拿破仑复辟。

    “这里这里,为什么夏目漱石要把我爱你翻译成今晚月色真美呢?就算要表述含蓄也不用这样吧。”

    “这个……”猴爷咳嗽了一声:“我没什么感情经历,或者问问神奇的海螺?”

    “你也有不懂的?”

    “不是的,因为这种事情因人而异,我只能表述我自己的观点。而我的观点你又不一定认同,所以这种只能靠意境的问题,真的没办法回答你。”

    奈非天坐在床上放下书,稍微撩开了一点帘子,看着外头刷拉拉的大雨,愣愣出神了一阵儿,然后突然转过头说道:“我觉得这不是含蓄,而是一种最最直观的喜欢。”

    “嗯?说出你的故事。”

    奈非天从半靠着的姿势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看着窗外:“好久以前,我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家里非常困难,全部的生活来源都靠姐姐放学之后帮人打零工和街坊邻居的接济,当时我班上有一个很好看的女孩。我对她特别有好感,你知道吧,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好感,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对我有这种感觉,但我就觉得我好喜欢她。但她家庭环境其实很好的,在那个时候就坐着她爸的宝马上学放学,吃的用的也都是极好的,比如我的书包是邻居一个哥哥淘汰下来的,一边的书包袋子是断的,我把断的剪掉当单肩包背,而那个女孩的书包是从日本买来的,一个书包就足够我和我姐一整年的米面钱。”

    奈非天说的时候十分认真,认真到连猴爷都没有打断他的回忆,不过说起来能听到一个大能力者说出这种话,倒也真的是不容易啊,而且猴爷最缺失的恰好是这种青少年的朦胧爱意体验,所以听听倒也无妨。

    “那时候中午不回家的,我们就各自带饭,我每次看到她吃的饭,都是各种各样好看的东西,白香肠、熏火腿还有颜色很漂亮的酱牛肉。而我……只有一点豆豉和榨菜。你其实不知道,当时我在学校很受欢迎的,女孩子都特别喜欢我。”

    “因为长得好看。”

    猴爷很少夸人,但奈非天绝对受得起一夸,之前他就已经说过了,奈非天是他见过的男人里仅次于端木的帅哥,虽然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样的,但就现在来看,这家伙小时候绝对很娘。

    “对,因为长得好看。所以我倒是也经常吃到点肉什么的。妈的……人家去学校是学习,我去学校是加餐的你懂么。”奈非天哭笑不得的说道:“我其实没怎么跟她说过话,只是偶尔不经意的眼神交流。后来初中毕业,我就辍学了,因为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学费,所以我就到外头去当小混混了。无意中听到她的消息,她高中毕业去了中央兰开夏读传媒了,而我已经在街上收保护费了,跟着几个老大。”

    “黑历史啊?”

    “对啊,黑历史。”奈非天挠挠头:“我的真实学历就是初中,后头的学历都是伪造的。大概在她读高中的第二年,突然有个人突然加我QQ,聊了天之后才发现是她。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犹豫着是留在英国还是回来,我当时认为她在那边会生活的更好,所以劝她留在英国。她也真的就留在了英国,而之后呢……她偶尔会突然给我发一张照片,不是自拍而是各处的风景,说这里好美、今天下雪了或者突然狂风。这样持续了大概三年,直到她在某个晚上告诉我,她要结婚了,那时候我已经是大能力者了,我有能力去参加她的结婚典礼了。”

    “后来你去了?”

    “当然去了,她的婚礼在伯明翰举行,我带着礼物过去了。”

    “握草……你带礼物?你是去踢场子的吧。”

    “你以为我是你啊?我只是给了她一本写满情书的记录本给了她。”奈非天抿嘴笑道:“里头有每一张她曾经给我发来的风景,我都洗出来了然后把每张纸上都挖出个差不多大小的窟窿,把照片镶嵌进去,然后再在旁边写字。虽然很丑,但写的很用心。我永远忘不掉她拆开礼物之后看到里头的内容之后的样子,但是婚礼还是继续下去了……”

    “其实她也喜欢你,对不对?”猴爷一边抠脚一边问道:“其实你们互相喜欢着对不对?”

    “对。”奈非天笑着,但笑的很苦:“可是我到十多年之后才知道。不过早知道又能怎么样,我又不知道我会成为大能力者,更不知道我自己的未来的方向在哪,难道让那样一个优秀的女孩跟一个只会在街头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到处乱窜吗?那只有香港老电影里才会有的吧,真的……有些人太优秀,优秀到一眼看去就已经觉得自己望尘莫及了,而一旦有了这个想法,这两个人就注定不能在一起了。”

    “那她还在英国咯?”猴爷摸着下巴,眯起眼睛目露凶光的说道:“要不要我去把她一家杀光,然后你就能顺理成章的接盘了。”

    “你别闹,她走了。”

    “走了?”

    “嗯,2015年,因为家暴导致流产,她抑郁自杀了。”奈非天抱着腿,脸色淡然:“是不是世事无常?”

    “是倒是是,你干了什么?”

    “我杀了她丈夫全家上下三十七口。”

    猴爷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连忙鼓掌:“这特么才是大能力者的作风嘛。”

    奈非天从怀里拿出一个笔记本:“这就是那本笔记本,你看完了,就知道为什么今晚月色真好才是真正直白的告白了。”

    猴爷接过这本灰色的带着一股淡淡薰衣草香的笔记本,然后很小心的翻了起来。为什么要很小心呢?因为从奈非天刚才的动作可以看出来,这不是创造物,而是被他藏在某处的原件。这大概是他最珍贵的心肝宝贝了吧,一个能够创造万物的大创造者却如此小心翼翼的对待一本笔记本,可想而知这个东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猴爷猖狂,但不是垃圾人,人家愿意给他看,代表着已经把他当成朋友了,平时骂归骂,吵归吵,最基本的尊重还是要的。

    翻开扉页,上头是可爱的卡通头像,这么可爱显然不是出自奈非天的手笔,而接下来,每一页照片的后面都有两个字体,一个歪歪扭扭如同狗爬一个娟秀舒展,狗爬的字写的东西很通俗易懂也很俗气,而另外一个用英文给这些话标注的回信却是温柔婉约、意境深远。

    比如奈非天写一句愿你的天空永远是蓝色的,人家下头的回信就是My.heart,the.bird.of.the.wilderness,has.found.its.sky.in.youreyes。

    “泰戈尔。”猴爷指着本子上的英文,却没有触碰:“这句话的意思是……”

    “我都已经背熟透了,不用你科普。后面她说,想把此时此刻的感觉告诉我,让我了解她的世界也分享她的心情。”

    “也对,是我多事。”

    每一页一张照片,两段话。连起来居然成了一本美丽的温暖的诗集,如果能出版,一定会成热销的。

    最后一页皱巴巴的,就像眼泪滴上去之后再凝固的痕迹,而这张纸上只有那个女孩的字迹,而上头仍然是泰戈尔的名言——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下头的日期是2015年的十一月七号。

    猴爷把本子还给奈非天:“你可以重新让她复活的。”

    “这是底限,我不能创造一个灵魂,我也没办法创造一个灵魂。你教我怎么去塑造它,你能吗?你不能,谁也不能。我如果只要她的身体,那还有什么意义?”

    猴爷默默的点头:“懂了,原来……今晚夜色真好是最炙热的告白,对吧。”

    “对于我来说。”奈非天指着自己,然后变出了一瓶衡水老白干:“喝一杯?”

    “你喝,给我来杯蔓越莓苏打水。“

    “你什么狗屁的口味。”奈非天把一杯奇怪颜色的饮料递给猴爷:“你好像不喝酒,为什么?”

    “因为,酒精会让人疯狂。”

    “你……”奈非天顿时明白了:“好的,请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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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真的是有事情,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