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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章:绝望的新娘(求订阅!)
塞北省.青城市。
早晨的太阳刚刚升起,人们忙碌在上班的路上,城市昨夜的安静被彻底唤醒,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到处都是车辆的鸣笛声。这时人们突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只见一队整整齐齐的豪车由远及近向北驶去,只见这队豪车都装扮一新,后视镜是都系着粉红色的气球,打头的那辆车子更是用鲜花装扮的异常的漂亮。
不用细看人们就知道这是一队用于迎亲的婚车,只是这支车队的阵容实在太过于豪华了。不懂行的人仅仅觉得这支车队的车子有点多,但是懂行的人才明白这支车队的真正价值。
20辆劳斯莱斯幻影,每辆的价格为700万元左右,10辆兰博基尼gallardolp560s,10辆白色的兰博基尼murcielagolp670-4sv,还有4辆经典跑车法拉利458italia、4辆法拉利599gto以及两辆法拉利f12berlitas,整个车队的价值超过了5亿华夏币,堪称土豪之最,甚至于连车队的摄像车都是宝马x6。
这支奢华的车队迅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许多人纷纷拿出手机或拍照或摄像,想要将这一幕作为自己吹嘘的谈资,同时多少青春少女暗自羡慕嫉妒那位并不知身份的新娘。
在这个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的时代,人们确实有羡慕的理由。虽然人们并不清楚如此奢华的车队是为那位土豪迎亲,但是单凭这支车队就能看得出新郎家里的财力是何等的雄厚。
但是人们并不清楚。这对即将迎娶的新娘却独自一人躲在自己的闺房哭泣。
北海龙湾,杨家。
尽管今天是杨凌结婚的日子。但是整个杨家却没有丝毫的喜庆之色,因为从今天早晨开始杨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是不是传出几声压抑的哭泣声,这让杨家所有人的心情都万分的压抑。
这时,杨家老二杨俊急匆匆的从外面走进来,来到众人面前说道:“老三,小凌那里准备的怎么样了,李家迎亲的车队已经驶入了通道路了,最多半个小时就能赶到?”
杨凌的父亲杨海叹了口气说道:“还是那个样子,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不愿意出来!”
“那怎么能行,要是让李家的人看到可就不大好了。老三你赶紧劝劝小凌!”杨俊皱着眉头说道。
杨海心情烦躁地说道:“我不去,要劝你劝去!”
说完杨海大步走到一旁的窗口,猛吸了几下手中的香烟。
看到老三这个样子杨俊也知道说什么也没用了,当即转身对着杨凌的母亲说道:“弟妹,我知道老三这是舍不得小凌出嫁,但是女孩子打了总归是要嫁人的,你还是去劝劝小凌吧,不要误了良辰吉日!”
杨凌的母亲是一个标准的家庭主妇,向来没有什么主见。虽然她也不愿意让女儿嫁给那个年纪几乎和他们一样大的李家大少,但这是女儿自己做出的决定,同时也关系着杨家的生死存亡,她只能叹了口气慢慢走上二楼。
来到女儿的房间门口。杨凌的母亲轻轻地敲了敲门,然后叹了口气说道:“凌儿,李家的车队快要来了。你你”
说到这里,杨母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她知道只要女儿走出这个门几乎等同于跳入了火坑,作为一个母亲她确实希望女儿长大成人出嫁的那一天。但绝对不是像今天这样在这种形势下嫁女儿。
房间里的杨凌听到了母亲的话,甚至于连二叔和父亲的对话也都听的清清楚楚的。但是她却不想回答,目光重新在房间里看了看,杨凌的心情慢慢的平静了下来。
这座别墅是爷爷在世的时候买的,别墅产权归她杨凌所有,这是爷爷送给她的结婚礼物。那个时候爷爷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和徐家的独子结婚,可是自己宁死都不愿意,为了摆脱包办婚姻的枷锁她不但多次冲撞爷爷,甚至于还背着老爷子对徐家落井下石,彻底让两家成为不相往来的死敌,更是差一点将杨家拖入毁灭的深渊。
但是不成想到最后自己竟然要嫁给一个仅仅比她的父亲小一岁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是塞北有名的纨绔公子,难道这就是她抗争的结果吗?
不,不是这样的!她喜欢的白马王子是那种能文能武且玉树临风的风流才子,他的外貌会让你想起潘安或者宋玉,他站在那里本身已是一道风景。当他看你的时候,他的眼睛是最闪亮的星星;当他微笑的时候,阳光也没有他灿烂多彩。无论在哪里,他都是人们第一眼瞩目的对象。提到他,所有人都会伸出大拇指,有力地说出一个字:帅!
同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是他的拿手好戏,无论他开口说什么,都会跟随一大堆听众。无论他下笔写什么,都会成为当时最受注意的话题。在聚会里他是人群的中心,在家里他是百晓生、是诸葛亮、是唐伯虎。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写得一手好诗,他会用最迷人的言语来夸赞你,也会用最激情的文字来打动你,更会用最幽默的话语来逗你笑。他的思路比你的永远要快上3倍,你想不到的他想到了,甚至连美国总统没想到的他也想到了。他上知五百年中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在任何领域里都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都说没一个少女心目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曾几何时她杨凌也曾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她会和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结婚生子,然后生一大堆的宝宝。
但是她却没有想到老天会对她如此的不公,这时杨凌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一句话电影中的经典对白:“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他踏着七色祥云来娶我,我猜中的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虽然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是杨凌却知道今天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将要迎娶她的李家大少虽然和她的那个前未婚夫同样纨绔,但他却不会像他那样善良。况且她的身后还站着摇摇欲坠的杨家,如果她拒婚的话,那么等待杨家的将是彻底的毁灭。
这时杨凌突然想到了徐应龙,那个和她一起长大却让她恨了将近十五年的前未婚夫。说实话,在8岁之前她其实是不恨他的,他们相差几个月,他大她小,从小一起玩耍一起成长。
为了培养他们之间的感情,两家大人经常将他们接到一起生活,她家甚至因此从青城搬到了鹿城居住。小时候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是很深的,他也很照顾她,陪着她玩陪着她哭笑。再加上长辈们经常拿他们说笑,所以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就是他的新娘子小媳妇。
记的上幼儿园的时候,她还曾很自豪很骄傲对着所有的同学说她是他的小媳妇儿,玩儿过家家的时候她也总要和他搭对,他当爸爸她当妈妈,然后再拉上一个布娃娃当孩子。那个时候是何等的无忧无虑,天真而快乐。
但是自从上了小学之后这种情况就发生了变化,长大了,懂事儿了,懵懂之间也知道了媳妇儿是什么“东西”了。或许是出于少女的矜持或者是其它一些莫名的情绪,她开始抗拒人们拿他们之间娃娃亲说事儿。
再加上上小学后他并不像以前那样专注于学习了,而是在一群小二代们的吹捧下经常胡闹,每一次考试他都比不上她。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距越来越大。
上了初中之后她已经是名满学校的美少女校花,不但成绩稳居年纪前几名,而且还多才多艺,拿的荣誉证书能把家里的书房的柜子摆满。而他则是成了学校有名的小霸王,打架逃课是常事儿,甚至还和一大群不学好的家伙出入酒吧歌厅以及游戏厅。他们之间似乎走向了两条不同的道路,而且这两条路是分叉的,且永远也不可能再有交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