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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伙计,咱们真是走运。这里有动物足迹就说明一定会有淡水,而且这些动物还可以为我们提供食物。看脚印有点像野猪之类的,又或者是一只狍子,总之我们要从这里设下陷阱。”贝尔不骄不躁,就算是发现了令人惊喜的东西,他也将声音压低,但在眉宇间,任何一个人都能体会到那种兴奋。
王学玺有样学样,他也怕声音太大,惊扰了对方就不是那么好上当的了:“我们就从这里设陷阱?刨一个大坑么?”他对陷阱的认知,只停留于小时候看动画片,地上一个直筒式的大坑,上面铺上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是陷阱的杂草,每次主角都会傻不拉叽的踩上去,而且每次都会踩到正中央,不然陷阱是不会发动的!
“哦,你说的那种陷阱实在是太古老了,连非洲原始村落的土著人都不会用这那么落后的陷阱。我们可以把树枝压弯,然后用绳子在底下做一个绳套,只要动物踩上去就会被挂起来。”贝尔一拍脑门,似乎有些无奈。
王学玺想了想,似乎又觉得不妥:“可是周围这么大,人家怎么就踩到陷阱里头了?”他知道,有贝尔在,陷阱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但依旧有些费解。
“我们可以给它做一条道路出来。两边用一些树枝树叶围成漏斗的形状,中间是陷阱。你知道,这些动物是有自己的道路的,他们会找相对好走的道路前进,所以几乎不懂的绕行,我们恰好可以利用这一点。”
“可是这样的工程量可不小啊!万一上钩的是一只兔子可就得不偿失了。”
“但它依旧值得一试,不是么?大不了我们换个地儿继续找。”
贝尔说的没错,这是一个机遇,万一要是打上一只大象上来,那两人一个礼拜都不用再寻找食物了。不过话说回来,打上大象还真不太可能,就算有,那条小细绳和小树枝也留不住它。
两个人说干就干,一个简易的围墙并不费事,贝尔做陷阱也是得心应手,整个过程只用了十分钟就弄好了。贝尔做的陷阱很可靠,但他还是试着触发了一下,确保万无一失才可以。紧接着,两人躲在一旁的树丛里,用树枝做了两个长矛出来。
其实做长矛也是以备不时之需,万一这个岛上还有别的掠食者的话,手里有家伙还安心一些,而且如果打到猎物之后还能安稳一点,不用近身就能杀死猎物,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顺着山脊走,因为在这里最有可能找到猎物。别说,他们还没走出五百米就在地上看到了动物的粪便。“看,这是野猪无疑,看来我们可以吃到野猪肉了。”贝尔对王学玺说道。这种一步步接近猎物、享受打猎的乐趣,只有那些求生者可以体会到。在野外生存,身边没有家人朋友,也没有任何可以鼓励你的东西,也就只能用这些‘小胜利’来作乐了。
其实不管是你身在何方,不管是野外还是城市,都是一样的,人生真正让你快乐的,都是那些小胜利,只是人们大多不会记住它们,只记得那些给你带来成就的大事。当你老了,一切成为过眼云烟之时,又有谁会记得你曾功成名就过?反而是那些小乐来的实在。
闲话少说,总之王学玺是不会死于饥饿了。两人一路上匿踪隐迹,追踪着那只倒霉的野猪,没过多一会便查探到了它的踪迹。野猪没有被惊动,正一步一步的走向二人设置的陷阱。这俩人也没理,话也不说的跟着野猪前进。
莫约半小时,野猪终于走到了陷阱前,没有一点点悬念,野猪突然惨叫一声,陷阱虽然没有将它挂在半空中,但也牢牢地缠住了它的腿。他奋力向反方向跑,但那条绳子却越挣扎越紧,直到将它死死地绕到不远处的一根树干上,它再也不挣扎了,因为实在没有挣扎的空间。
贝尔首先冲了上去,野猪当然也发现了他的存在,转过头来准备背水一战。但无奈还有个王学玺,这家伙多贼啊,见贝尔已经到了野猪前面,他就绕到后面去偷袭。他才不会把自己置身险地,尤其是这个梦里有古怪,说不定这个野猪突然变成‘二师兄’也说不定。
王学玺没有和野猪多聊,直接一击致命,等野猪死的透透儿的了才将绳子解下来。“嘿,伙计,虽然小心无大错,但你也太小心了吧?这种野猪一般不会攻击人类,除非是在保护幼崽的时候。”
王学玺将野猪拖在身后:“万一这野猪有神经病呢。总之小心点的好。我们是回营地还是在这边在扎一个营?”
贝尔不再吐槽王学玺的‘小心无大错’,而是想了想:“我们还是回去吧,看云彩应该是快下雨了,再扎一个营地太费事。回去之后尽快把火给生起来,不然柴火一湿,我们今天晚上就要饿肚子了。而且下完雨之后我们的瓶瓶罐罐应该会有不少存水,我们暂时也不用为淡水发愁。”
贝尔分析了利弊,两人便迅速回到了存放筏子的地方,贝尔继续说道:“将野猪放到我的筏子上吧!我们一会要快点回去,要知道鲨鱼在一点六公里以外就能闻到血腥味,而世界上最快的鲨鱼会以五十六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前进,也就是仅仅一分多钟就能到达我们这里。当然了,那种鲨鱼出现在海岛附近的可能性不大,但我们依旧要快一点才行。”
王学玺当然知道要快一点,慢了可是要丢命的。既然贝尔要把野猪放到他的筏子上,那就不谦让了,反正鲨鱼要吃也是先吃他,死道友不死贫道,再说这只是个梦而已。
贝尔还真的不是虚情假意,而是从大局出发。回去比过来要容易一些,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两人仅仅靠洋流的力量就能很快回到那座岛上,所以回程只用了五分钟。果不其然,两人还没踏上岸,天空中就下起雨来,这要搁在古代,贝尔非得被传说成是个观天象、卜凶吉的高人不可。
幸亏雨还没下大,柴火还没有湿,不然这种气温下,肉类会腐败的很快,如果不尽快做好保存措施的话,没准明天一早就臭了。所以贝尔赶紧将火升起来。还是昨晚捕鱼的三脚架,不同的是,这回实在三脚架下面生火,用烟来把肉熏干。不光是这样,贝尔还用野猪的胃做了一个水囊,虽然装完水之后会在水中留下令人作呕的腥臭味;用肠子做的绳索,虽然上面总是残留着消化完的和没消化完的各种‘小零件’;还有用野猪皮做的垫子,虽然上面还有一层滑腻腻的脂肪......
总之,野外求生是没有那么容易的,你必须抵抗一切令你不适的东西,唤醒你最原始的本能。
野猪个头不小,连骨头带肉,少说也有五十斤,足够两人省着点吃上一个礼拜的了。野猪肉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吃,非常的柴,勉强能够咬的动。况且这地方连个牙签都没有,吃完肉之后,王学玺腮帮子疼的要命。看来广告里说的还真没错:‘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
这一夜,雨夜,王学玺起身去上厕所,突然觉得身后有人叫他,他可不敢怠慢,赶紧将袖剑装在袖子里:“贝尔?是你么?你来起夜?”
那声音这下倒是清楚了一点,不过却还是不见人影:“我不是贝尔,我是要你命的鬼!”
王学玺放下戒备,他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了:“你觉得怕鬼还当得了安魂者?赶紧说说吧,钥匙到底是什么?”
没错,这个说话的人,或者说是东西一定是岳喃,虽然二者的声音一点也不一样,但是语气却和岳喃没两样。“当安魂者和怕鬼没什么关系啊!怕不怕是一回事,面对不面对又是另一回事。我就挺怕鬼的,不照样干活?”
“你在哪呢到底?我怎么看不见你?”王学玺四下寻找着,周围除了树木什么也没有。
“我在树上呢!你个混蛋,这个梦里有限制,岛上只能有你们两个人,所以没办法,我只能变成另外一种会说话的东西了。”岳喃的语调有些别扭,有的字低沉,有些字又有些尖锐,一听就不是人在说话。
王学玺把头望向树冠,果不其然,里面有一只鹦鹉探头探脑的蹦了出来。“我早就看见你们了,不过你一直跟贝爷在一块。你也知道,我现在这鹦鹉之身,贝爷可以说是我们的头号天敌,毕竟他什么吃的都不会放过。所以我就没有现身,今天才找到机会。”
王学玺哈哈一笑:“你这样还挺滑稽的嘛!这要是有笼子,我绝对给你关笼子里,让你天天叫爷爷,哈哈。”
岳喃想骂人,但无奈会骂人的鸟都不是好鸟,全都被人给摔死了,怎么也骂不出来,只得作罢。“我先告诉你这层梦境的要是吧,等出去再收拾你。这层钥匙是——吃掉贝尔!”